市建设管理委加强建设工程合同信息管理

18.06.2015  16:00

        近日,市建设管理委研究起草《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对2012年8月市建设交通委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沪建交〔2012〕947号)的补充调整。将原文件的合同备案制度调整为合同报送制度,并对合同信息报送的范围、类型、要求、流程等作了调整和完善。合同报送方式在维持网上报送的同时,引入了数字签名形式,并由合同双方对报送信息确认后进行数字签名,取代了原先将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备案表扫描上传的做法。该规定还将重点围绕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合同信息在企业资质申报中的应用、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信息的共享和使用等十一个方面明确具体的管理要求。

        该规定已经审议通过,下一步将征求市政府法制办同意后正式印发执行。同时,原《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