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路口“揪尾巴”将全市推广 警方启动专项整治 将罚款200元记2分

09.01.2015  06:07

  上下班高峰时,一些车辆会在路口处积压,影响交通顺畅。/晨报记者肖允

  ●“吊尾巴”:指机动车滞留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其经常导致本已拥堵的路面堵上加堵。

  ●处罚依据: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

  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违法者将被处罚款200元并记2分。

  ●四路口设电子警察抓拍: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金沙江路真光路,真南路富水路,中山北路光新路。

  东方网1月9日消息:早晚高峰时间,很多驾驶员都会抱怨道路拥堵,而造成路口交通“肠梗塞”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机动车滞留路口。对此,上海交警部门已启动集中整治,在路面巡查的同时,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一旦发现司机将被罚款200,并记2分。

  昨天,记者跟随交警部门在武宁路、兰溪路路口对机动车滞留路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今年,通过电子警察抓“吊尾巴”的做法将在全市推广。

  半小时5车“吊尾巴

  武宁路、兰溪路路口,每天早上西向东车流密集,“吊尾巴”现象时常发生。

  昨天上午8时09分,武宁路西向东方向绿灯进入倒数,眼看前方路口的拥堵车流没有松动迹象,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皖A号牌的小轿车还是冲进了路口。

  二三秒后,兰溪路上绿灯通行,但由于这两辆车横在路口,南北向的车辆根本无法过去,一时间,被堵非机动车见缝插针,机动车则频按喇叭宣泄不满。

  见状,现场执勤的普陀交警支队三中队警长高峰马上对两名“吊尾巴”司机进行了处罚。

  当天上午,记者在路口的半小时内,民警共对5名滞留路口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4个路口设电子警察抓拍

  除了路面执勤交警加大对“吊尾巴”的查处力度,本市交警还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在4个路口新建了查处车辆滞留路口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记者在金沙江路、真光路路口看到,在路口东南角红绿灯上方新增了一块显示屏,当路口十分畅通时,这块显示屏什么都不显示。当前方是绿灯但是路口已经十分拥堵时,这块显示屏上就会出现“路口阻塞直行车辆禁止驶入”的红色字体,提示直行车辆驾驶员不得进入路口区域,此时车辆仍然越过停车线驶进路口就会被电子警察记录下来。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试点“电子警察”抓拍滞留路口违法行为的4个路口是: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金沙江路、真光路,真南路、富水路和中山北路、光新路。据统计,从去年10月这4个路口的电子警察投入使用以来,共抓拍了600多个滞留路口违法行为。

  目前,本市已经进入冬令时节,市民的交通出行、交通需求明显增加。交警部门表示,除严格执法外,更需要广大驾驶员强化交通法制意识,同时在行车通过路口时,多注意一些路况,前方亮起绿灯,但车辆已经积压,就不要进入路口,停车等候,避免造成路口交通的堵塞,共同营造申城畅通的道理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