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客运大巴上的夺命电话 ——深度聚焦东海大道特大翻车事故

01.09.2015  20:29




2014年11月3日,从上海开往沈家湾码头前往浙江嵊泗的客运大巴,在洋山岛的东海大道上突然发生侧翻,由于撞击力道过于强烈,造成了车上乘客6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自从事故进入法律程序之后,《案件聚焦》栏目就对这起轰动上海的恶性交通事故进行了跟踪报道,也用摄像机镜头记录了案件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审的全过程。


幸存者:一场车祸,夺走两位知己

六十出头的刘女士夫妇,是东海大道翻车事故大巴上为数不多的上海乘客之一。车祸虽然已经过去大半年,但是刘女士只要闭上眼睛,车祸时的情形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


我知道,一生中有三俩知己足矣,

我们几十年的友情是那么弥足珍贵,不可替代。

以后,我将在怀念中度过余生。

我们仨,总有一天会见面的。

朋友,你们一定好好的,在那里等我。

…………


清明将临,以此文追悼2014年11月3日车祸遇难的两位好友,愿她们在天之灵安生。


这是车祸幸存者刘女士在清明节前夕写下的纪念文章中的部分章节,字里行间浸透了痛失挚友的伤痛,也满含着对逝者的思念之情。



这不仅仅是刘女士和她的两位好友的悲剧,更是这辆大巴上所有乘客和他们彼此家庭共同的悲剧。


事故发生当天天气晴好,事发路段视野开阔,车流量也很小。那么这样一起造成重大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车祸起因:为应付查岗,驾驶途中捡手机

事故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大巴司机要去捡单位配发的“手机”,在捡拾的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事故。


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交警认定,司机赵靖良操作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5年7月7日,肇事司机赵靖良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虹口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那么,司机赵靖良为何要在驾驶时捡手机呢?赵靖良表示,这是单位配发的手机,具有对讲功能,需要接听来自单位的查岗。那么,单位配发给每个大巴驾驶员的对讲手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单位是否存在过失?在法庭审理阶段,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诸多细节在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中被一一提及。



车祸原因1:驾驶员捡手机

庭审现场,肇事司机赵靖良和他的代理律师表示,事故之所以会发生,很大程度上在于,赵靖良要去捡一个单位配发的"对讲机"。根据赵靖良的说法,当时"对讲机"响了,在他去捡拾的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事故。

车祸原因2:驾驶员未系安全带

公诉人:你在开车的时候,有没有系安全带?

赵靖良:没有。

公诉人:有没有叫48名乘客,系安全带?

赵靖良:没有。

公诉人:那你为什么不遵守这个法律规章制度呢?

赵靖良:我自己驾驶员保险带系上去,打方向的时候不方便,操作不方便。

车祸原因3:超速行驶,处置不当

事发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而赵靖良驾驶的大巴车时速达到了70至75公里/小时,属于超速驾驶。与此同时,赵靖良在捡拾手机发生意外之后,又存在着操作不当的行为(向左急打方向,致使车辆失控)。


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法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详情请收看9月1日19:13播出的《案件聚焦》。




交通肇事罪 ,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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