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协会规范房产众筹 已有平台业务被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邓莉苹
深圳市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众筹的整顿仍在继续。
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并进行自查自纠和业务清理工作。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通知为行业自律文件,主要是对此前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具体落实。
设有初步排查名单
《通知》中表示,“各企业自即日起,严禁新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正在募集的项目,立即停止募集并归还投资人资金;已经募集完毕的项目,立即下线并不得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或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企业不得通过更改名称、修改资金用途、转为线下筹集等方式变相继续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注册地在深圳市的企业,须立即停止所有房地产众筹业务;注册地在外地但有房地产众筹项目在深圳市的,须停止在深圳市的所有房地产众筹项目”。
曾光表示,“协会有一个初步排查的名单,对于外地的企业,会根据他们发布的项目来排查,如果项目涉及到深圳的,可能都会和其平台进行沟通。”
此外,互联网金融协会还要求,相关平台从文件下发日起7天之内须完成业务和技术上的整改,彻底清理线上线下的房地产众筹业务。
这并不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次针对房地产众筹业务出手。3月中旬,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曾经下发过《关于严禁开展“众筹炒楼”房地产金融业务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通知》,让“互联网金融平台自查风险,停止开展业务”。
曾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比上次,这次的文件不只是针对会员,还针对整个深圳市开展房地产众筹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这次的文件更有针对性,措施也更加清楚,更有操作性,比如具体写明了已经完成的项目和没完成的项目具体的操作方法。
房产众筹涉嫌非法集资
实际上,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风险多次被提及。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在3月下发的文件中就表示,房地产众筹不仅涉嫌非法集资,存在投资人资金被非法利用风险,易引发“维权”事件,还涉嫌规避国家有关监管政策,让购买力不足或由于限购无法购房的人违规购买房产,增加了房价波动情况下违约概率,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申明,“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此前,深圳地区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曾经宣称,其平台的房产众筹项目1000元起投,投资者的收益最高曾达到70%。
深圳地区一位P2P平台CEO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众筹炒楼是属于投资,而投资是有风险。本来借钱投资就不被鼓励,而且牵涉到众筹,参与人数较多,肯定不被允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能会助长楼市的上涨风险。
多位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预计,一般而言,在监管层发声警示之后,正常开展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会停止这方面的业务。
“这次是要一家一家逐个停掉,此前我们已经停了一家平台(的业务)。”曾光透露,目前,大概有9~10家平台在初步排查名单中,正在逐个和这些平台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