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本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

30.11.2017  10:56

为贯彻落实本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11月24日上午,宝山区司法局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基层科全体人员及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同志在本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对下阶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进行了工作布置。

李晓平副局长就贯彻落实市司法局会议精神和做好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提出两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是本区法治建设重要一环,各司法所所长要将本次会议内容及市局会议精神向街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安排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 二是细化举措勇于承担建设任务。 各司法所应快速搭建平台,并按照市局要求逐步推进和完善,同时拓展工作站(室)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整合资源,将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纳入到工作站(室)中来,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

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海敏同志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主要精力聚焦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上来。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局主抓的重中之重,各司法所应凝聚共识、整合力量,切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站(室)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二要结合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 各工作站(室)应根据市局会议精神和要求进行建设,今年年底总体建设进度完成30%以上,局基层科要走下去,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并对建设情况按周进行跟踪、统计及汇总,并制作进度表。 三要各司法所根据各街镇实际情况,拿出工作细化方案。 各司法所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色拟定建设方案,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将计划做细,罗列每周计划表,对每周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完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