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合约期满后私扩房屋遭起诉 拒不腾房被强执

16.07.2015  10:35

法警正在记录房客收拾物品。

  张先生租房合约期满后,没有将房屋归还,并私自扩建成3层小楼,2010年,法院判决张先生归还房屋并缴纳费用,但张先生拒不腾房。昨天上午,丰台法院组织近50名法警和法官来到丰台区小铁营路44号强制腾退其房屋。张先生随后表示,他将继续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原告天正时威公司诉称,2008年9月,公司与张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丰台区永外小铁营44号房屋出租,租赁期为一年,租金15000元。合同到期后,张先生非法占用房屋拒不腾退,且擅自拆除原有房屋设施,在原房院落处非法私自增扩建违法建筑设施。

  天正时威公司随后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腾退房屋,支付房款、违约金18000元。

  张先生辩称,自己和原公司租赁期为15年,是经过对方公司领导同意才扩建的房屋。1999年他将房屋扩建为两层。而后,房屋曾经失火,但该公司并没有对火灾进行处理。于是张先生将原房屋拆除,并重新盖成了三层楼,共计500平方米。自己的租金一直按时缴纳,只是最近一年对方公司因索要房屋未果,开始拒收房费。

  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但因合同在2009年已经到期,因此张先生应该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天正时威公司,并支付未缴纳的房屋使用费。

  判决后,张先生一直未履行,为此天正时威公司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多次做工作未果后,决定强制执行。

  昨天上午9点,记者随法官来到了腾退地,这是一栋三层楼房,一层有理发店、包子铺、美甲店、水果摊、烟酒店等多家商铺,二层则是一家宾馆,三层供人居住。

  在警车开至腾退房屋后,20多名法警将该房拉起了警戒线,丰台法院执行庭法官宣读完执行书后,法官和法警首先将一层的包子铺里的食客劝离。

  被告张先生住在这栋房屋的三层,他称自己并不是不执行法院判决,因为跟天正时威公司的官司自己败诉了,所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并已开庭,但判决还没有下,所以就没有执行。他表示,尽管此次腾退损失不小,但他依然配合法院工作。丰台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左红卫表示,已联系搬家公司,搬出物品将暂时存放在一间库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