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召开

12.09.2017  17:53

  9月6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召开,市高院副院长黄祥青、区委副书记孙萍、区法院院长王朝晖、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龚怡、市妇联副主席黄绮出席会议。

  区委副书记孙萍充分肯定此次家事审判推进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妇女儿童保护联动机制协议的签订、权益代表人及家事观护员的聘任,都体现了对于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最大化;标志着社会力量参与家事审判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及常态化;意味着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正朝着更为多元、创新、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方向稳步迈进。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创新实践、依法建制,做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市妇联副主席黄绮指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为妇联组织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造了新机遇。她在肯定区法院把柔性司法理念融入改革,探索出十项家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同时,要求区妇联主动对接,把握好定位、优势和任务,积极参与家事审判改革机制建设,切实形成妇联组织参与审判改革的成熟工作模式,为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奉献妇联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推进会上,市高院及相关区委领导,为新创设的“家事纠纷调解室”“普老汇老干部志愿者工作室”及“青春普陀工作室”揭牌。区法院副院长唐敏和区妇联主席朱春洪代表两家单位签订《妇女儿童保护联动共建协议》,区法院聘请区妇联家儿权益部有关人员为“儿童权益代表人”,聘请10个街镇妇联主席为“家事观护员”。区妇联副主席黄敏娣、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金红作交流发言。

  据悉,多年来区妇联与区法院少年庭密切合作,探索引入“法官进社区”“巡回法庭社区行”、社区群众“走进法院”、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等各类工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案释法推动家事纠纷调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去年6月,普陀区法院被列入全国118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双方更是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延展工作手臂,创新家事纠纷调解和审判工作方式,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区妇联“家事观护员”队伍,在宜川路街道、长征镇开展“社区家事纠纷调解点”试点工作;协同推进“亲职教育”进社区,共同建立“普陀区特殊家庭亲职教育基地”;探索设立“儿童权益代言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托“反家暴”工作,推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大联盟机制。

来源:普陀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