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经营标识换发工作顺利完成

25.02.2016  15:23

为进一步加强教练车统一标识管理,市运输管理处根据年度工作要求,会同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有序开展 2016年度教练车经营标识发放的审核换发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市有一万八千余辆教练车经营标识完成换发工作。

本次参加换发经营标识的车辆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已申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本市教练车;二是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的教练车,或是2015年度车辆性能综合检测达到二级车技术等级的教练车。市运输管理处要求各培训机构认真做好经营标识的填写和张贴工作。经营标识填写严格按行政服务中心打印的教练车清册上的车牌号和经营标识流水号,一一对应填写,经营标识应按规定粘贴在教练车前挡风玻璃内后视镜前居中位置,并且易于从车辆外部观察识别。

(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