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废品站私拆化学废桶 涉案人员因污染环境罪被批捕

28.05.2015  20:40
   

一家废品收购站经营者于某擅自拆解化学废桶,导致里面的化学废液直接渗漏至地面,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2015年4月2日,松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新浜镇许村公路420号南阳大桥东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堆场附近气味刺鼻,环境状况极差。进入堆场后,执法人员看到场地上堆放着大量废弃的铁桶,桶身上标有“二氯甲烷”、“甲苯”、“异氰酸酯”等字样。一名穿着胶鞋,带着手套的工作人员,正“全副武装”地清理着废桶中的胶状物垃圾。这些疑似化学残渣的胶状物,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执法人员当即对场所内的废桶进行了扣押,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于某在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桶拆解。

经鉴定,在于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内堆放的贴有危险化学品标签的废桶、沾有残渣的废桶以及废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均属于危险废物。现场扣押的废桶总重高达9.1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据了解,在2014年间,于某就曾经私自从事过废桶拆解的工作,被环保部门发现后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罚款14.4万元。没想到一段时间后,于某觉得风声已过,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又重操旧业,继续干起了拆解废桶的营生,并且还愈演愈烈。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换取个人的非法“财富”,铤而走险的于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勤劳致富,但致富之路一定要走得光明坦荡,切不可因一时贪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