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春运办全面部署推进2018年春运工作

23.01.2018  16:11

2018年春运自2月1日至3月12日,共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崇明区春运办全面部署推进2018年春运工作。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春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崇明区政府成立了“崇明区春运工作办公室”,下设春运工作组和保卫组。城桥镇、堡镇、新河镇、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等六个运输任务较重的地区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所在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运输企业也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企业春运工作,各级春运机构要确保信息畅通,高效运转。

二是 打造平安春运,全面营造安全运行环境。加强安全源头管理。 围绕车站、码头、景点周边等重点区域,针对客运企业、车船、驾驶人员等重点对象,全面落实安全检查、治安防范、秩序整治、排堵保畅等措施。采取有效手段,严格整治客货运市场,打击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加强春运的治安保卫工作,在各港口、客运站落实熟悉业务的检查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做到谁检查、谁放行、谁负责,坚决把“三品”堵在车站、码头以外,凡被查处没收的“三品”,一律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再次流入市场。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的管理,堵住非法销售、贩运的源头;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加强对客运行业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特别是加强冬季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组织对春运一线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与春运; 加强反恐防控。 公安部门不断加大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加强反恐武装巡逻和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核实、检查身份信息和随身物品,消除社会安全隐患,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等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实施整改。

三是细化组织方案,系统做好运力保障工作。 为确保春运期间车客运输有序、畅通,春运期间,道路客运部门共安排各种客车896辆(其中:崇明巴士534辆,巴士五公司19辆,浦东金高93辆,亚通出租250辆)。水路客运部门共安排船舶27艘、客位7381个、车位296个(其中,崇明客运轮船有限公司共投入运输的船舶有17艘,其中高速客船11艘,车客渡船6艘,客位数4607个,车位数159个;上海客轮公司投入运输的船舶共10艘,其中高速客船4艘,车客渡船6艘,客位数2774个,车位数137个)。各客运企业密切注意车、客流量变化趋势,在安排车、船班(航)次的同时,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安排好春运高峰期间的加班车和加班船,并将运力和班次调整情况及时向广大旅客通报。同时做好应急预控相关工作。

四是 聚焦民生需求,全力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车、船的准点率;各客运企业加强对职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公开办事制度,杜绝发生以票谋私的行为。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积极为旅客排忧解难;增设售票窗口,多渠道方便旅客购票。做好外宾和港、澳、台旅客的接待工作,以及老、弱、病、残、孕、军人、学生回乡探亲的服务工作,设立专门售票窗口,适当延长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切实搞好区域内的卫生环境工作。抓好站容、站貌以及车、船等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在车站、船舶以及相关区域内设立明显的导向标志,方便旅客出行。

五是 加强精细管理,形成春运保障工作合力。 水、陆客运企业 紧密配合,互通信息,认真做好水、陆运输环节的衔接,确保车站、码头旅客的及时疏散。 公安、市容、消防、航务、运管、交通执法等部门 做好车站、码头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车站、码头出口处的秩序管理。 渔政、海事、边防等部门 加强对捕捞船和放置网具管理,同时做好航道、锚地和其它禁捕水域的清理整顿,对无证捕捞及在禁捕水域内的船舶依法从严处罚,确保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 公路市政管理部门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处置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道路结冰、积雪情况,确保道路的畅通。 气象部门 加强与客运企业之间的联系,使之及时了解气象信息,掌握天气情况,便于调整班次。气象信息每天报区春运工作办公室。 新闻媒体部门 加强与客运企业沟通,及时报道春运进展,营造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客运部门 在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工作,对发生诸如旅客积压、安全事故等影响较大或涉及春运全局的各类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春运办及有关部门。 其他部门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