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工作的通知

20.04.2016  10:20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工作,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2016年5月集中进行待报废固定资产设备的现场回收工作。根据各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的报废单先后顺序,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上门清点并回收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

具体操作:

登入信息门户——点击行政管理——登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含固定资产及低值品)

报废年限

电脑一般为7年,其他物品一般为10年(专用教学、科研设备和家具除外)。

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物品,尽可能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其价值。

注意事项

1、请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实体,点清整理并补齐标签,积极配合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现场回收。

2、如因报废设备实体有缺损及遗失情况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实体待报废设备回收的情况,不在报废受理范围之内。

3、根据现场回收情况,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现场发放及确认回收单,双方签字,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完成报废的确认。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