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首次实行打分制
01.09.2016 01:3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新的《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对小作坊产品检验和现场检查做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以往没有具体的产品检验项目标准,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进行检验时,主要依据的是国家统一食品标准,对全部项目进行检验。这次出台的新《办法》,将根据小作坊生产的产品类型不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产品检验标准。比如,针对馒头将重点检验微生物,面条将重点检验重金属含量等项目。
新《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受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项目由36项减为22项,并首次实行打分制,对核查超过80分的小作坊,授予《陕西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此外,食品小作坊应在生产场所外显著位置悬挂名称标示牌,在生产区内明显位置张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等证照,并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建立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产品去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仅限在本加工点销售。
(摘编自中国食品科技网)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09.2016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