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实施意见印发

03.04.2015  11:39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体制,完善经费筹集机制,稳定农村保洁队伍,建成安全高效收运体系,实现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国家级验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了2015年至2020年的工作路线图。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开展对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堆弃情况的排查,摸清陈年生活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尽快完成陈年生活垃圾清理任务;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城镇向农村转移垃圾等。据悉,松江、奉贤两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将于年底前试运营,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围绕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全程体系、促进农村保洁队伍稳定化与专业化、探索农村特色源头分类减量等三方面展开。为此,将整合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创新政府采购和村民经费自筹机制,建立农村保洁员报酬不低于同类人员的制度以及相应的增长机制。同时,推进农村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倡导农村湿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完善政府补贴政策,继续推进秸秆禁烧和农药瓶换购方法。

记者 沈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