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四川男子伙同老乡进入老顾客家中抢劫杀人

30.03.2016  10:42

  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匡雪辉、张鑫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现年26岁的四川男子匡雪辉伙同老乡,以拍摄窗帘照片作为制作样片为名进入老顾客家中抢劫杀人;21岁的河北男子张鑫在地铁口预谋抢劫,将独行的吴女士连扎数刀致死。

  >>案件1

  博得老顾客信任两凶犯轻松入户

  匡雪辉和楚龙海(已判刑)是四川老乡,案发前都住在大兴区,楚龙海来京后一直无业。2014年8月13日,匡雪辉和楚龙海因涉嫌抢劫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庭审中,俩人在供述杀人细节时互相推责。

  经法院查明,2013年12月16日下午1点多,匡雪辉、楚龙海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尖刀、钢丝绳等作案工具,以给窗帘拍照为名,骗开中年男子王先生的房门。入室后,两人将王先生绑上,匡雪辉连捅王先生几刀后实施抢劫。

  遭到王先生反抗后,两人用钢丝绳将王先生勒死。两人在抢得手机、现金3000余元及银行卡等后逃离。

  匡雪辉供称,到王先生家后是他敲的门,“王先生是认识我的,他就让我进门了。”进门后,楚龙海拿绳子把王先生绑了起来,他上前捅了王先生几刀,并要求王先生拿钱。王先生拿出了3000多元现金,随后不停挣扎,楚龙海就用钢丝绳勒王先生脖子。

  庭审中,俩人在供述杀人细节时互相推责。匡雪辉称:“是楚龙海造成的。”他说,案发前,楚龙海常赌博,还向他借钱,楚龙海曾提议抢金店,但他不同意,“我在小区卖窗帘的时候,王先生在我家买过窗帘,楚龙海逼着我跟他一起去抢。

  楚龙海则称:“抢劫是匡雪辉提议的。”他说,匡雪辉到处欠人家钱,说认识一个挺有钱的,给人家安过窗帘,还说那人胆子小,被抢后不敢报案。他们动手后,王先生一直反抗,匡雪辉就用绑在王先生身上的绳子和钢丝绳勒死了他。

  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匡雪辉死刑。根据楚龙海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罪责,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匡雪辉以被害人是楚龙海勒死为由提起上诉。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2

  男子称吃不上饭抢劫杀害独行女

  时年19岁的张鑫来京打工没钱吃饭,又不想管父母要钱,于是预谋在地铁口抢劫,作案时将吴女士刺死。2014年11月26日,张鑫因涉嫌抢劫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张鑫于1994年9月出生在河北省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文化。他供述说,2014年春节后,他在来北京的路上把钱弄丢了,身上仅剩下19元钱。到京后,他和朋友一起去做群众演员,一天30元,够吃饭的。3月底,他有几天没活,连吃饭的钱都没了。他不想找父母要钱,也没有找其他老乡借,而是决定抢劫。

  张鑫将作案地点选在丰台区地铁9号线科怡路C口附近。他说:“那里非常偏僻,除了坐地铁的人,很少有其他人去。

  3月27日晚上6点多,张鑫去了地铁口,但是他等了一夜也没有动手,因为害怕。3月28日凌晨5点,29岁的吴女士独自出现。张鑫将吴女士挟持至地铁C口东南侧配电室附近,对方大声喊叫,张鑫自称因为害怕败露,扎了对方。之后,张鑫劫走10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当晚9点多,民警在网吧将张鑫抓获。庭审当天,被害人吴女士的父亲和弟弟出庭,他们称,吴女士已离婚,其儿子才6岁,他们要求对张鑫从重处罚。吴女士的父亲不同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