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首度联手打造蓄电池绿色循环利用产业链

12.02.2018  19: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2月3日,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等单位联合京津冀地区蓄电池生产、回收、处置、研究等相关单位,发起成立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京津冀地区将首度实现蓄电池全产业链联手,共同构筑废蓄电池绿色循环利用产业链。京津冀区域废蓄电池回收利用环节存在的违法和无序状况有望得到彻底改变。

在2月3日在京召开的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李士龙说,我国是世界上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蓄电池产量大、用途广、对环境影响较大。废旧汽车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境介质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其危害的大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含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切相关。如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不当就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近年来,有关废旧蓄电池在回收处置环节污染环境的案件不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据悉,2018年初,北京警方就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警方展开联合行动,破获了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电池王”王某专门收购废旧汽车电瓶,回收后的废旧电瓶不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发往外地地下炼铅厂,电瓶内浓酸直接倾倒,造成上千平方米的土地环境被严重污染。警方查处了两个大型地下电瓶回收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获危险废物137吨。

当前,随着我国蓄电池使用量和报废量的逐年递增,由此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突出。在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环节,也存在着违法回收利用和无序发展状况。这些违法回收利用企业技术落后,管理粗放,污染严重,不仅阻碍了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笔者从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了解到,首批加入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理事会的机构和企业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以及超威、金宇晟等主要蓄电池生产、回收、处置、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新成立的联盟将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及京津冀区域各级政府部门关于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蓄电池生产、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推动“互联网+”与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利用领域的融合发展,构建蓄电池配送及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和绿色供应链,推动京津冀废蓄电池环保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序发展。

根据当日审议并通过的《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章程》,联盟将依托联盟成员的技术、经济实力,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以蓄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为主要目标,多样化多层次合作,通过“销一收一”和“以旧换新”等手段,搭建废电池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京津冀地区废蓄电池回收从“违规无序”转向“合法有序”,三年内合法回收率逐步达到80%以上。

同时,联盟还将开展对蓄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本联盟成员的诉求和愿望,提出产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据联盟负责人介绍,成立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旨在:一是实现京津冀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再利用一体化协同,从而更好地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二是以京津冀蓄电池生产、回收、处置企业为主体,推进上中下游形成绿色循环产业链;三是在借鉴上海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的基础上,打造京津冀样版模式,形成标准、技术规范等成果,便于在全国推广应用;四是联盟本着自愿原则和公益性质,不收会费,目的就是要遵循“绿色环保、科技创新、合作共赢”理念,提升京津冀地区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蓄电池环保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构建和完善蓄电池配送回收利用体系和绿色循环产业链,推进京津冀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上下游联动和绿色循环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副司长杨铁生在联盟成立大会上表示,联盟的成立,有助于引导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动建立废电池生产者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废旧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消费品工业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代晓霞介绍说,联盟将促进成员之间协同发展,推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物流、回收、再生利用等产业链环节的衔接,促进其与相关领域在市场、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在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全体成员共同发布了《共同构筑京津冀废蓄电池绿色循环利用产业链倡议书》,倡议书呼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及京津冀区域各级政府部门关于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电池生产、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废蓄电池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及处置利用。通过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产业合作、上下游联动。

倡议书还建议,蓄电池生产企业把好再生铅采购关,确保采购持证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生产的再生铅;废电池回收企业确保运输、储存环节符合环保要求;再生利用企业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规定验收含液废铅蓄电池,禁止购买和利用非法回收的废铅蓄电池,禁止向未经环保部门公示合格的厂家销售再生铅。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为联盟成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