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规直击产能顽疾 上海四行业产能减量置换
工业和信息化部31日发布《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对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项目建设实行产能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根据实施办法,上述四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等量置换指新、改、扩项目应淘汰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项目应淘汰大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这些区域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不少政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但部分行业盲目扩张势头依然强劲,产能过剩甚至陷入了“越淘汰越过剩”的怪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这一新招能否起到实效?
新增产能速度远大于淘汰产能
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均在75%以下,明显低于正常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这些行业产能盲目扩张势头强劲,新增产能速度远大于淘汰产能速度,直接加剧了产能过剩矛盾。”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说。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至2012年全国新投产炼钢产能约1.25亿吨。而同期淘汰炼钢产能约3700万吨,新增产能近9000万吨。一位钢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企业往往在淘汰落后产能之后需要上马更大规模的新项目,这是过剩行业产能“越淘汰越过剩”的重要原因。
在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就已提出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但由于没有明确要求和可操作的路径,各地在执行中标准不一,程序不够规范,甚至存在多次置换的问题,没有达到控制产能总量、遏制盲目扩张的目的。
疏堵结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
“化解产能过剩的首要任务是把产能盲目扩张的势头压下去,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不能只用‘堵’的办法,而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梳理发现,在“堵住入口”方面,国家已出台了非常严格的措施。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核准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违规在建项目并进行清理。但显然,单单“封堵”的措施很难见效。
化解产能过剩也要“预留出路”。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就是一项给“出路”的政策。“这既有利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又有利于推动存量产能调整升级和布局优化,特别是控制产能总量,避免出现‘越淘汰越过剩’,同时缓解地方经济发展与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说。
淘汰落后产能最终要靠市场
针对产能过剩的老难题和31日出台的政策,有专家分析说,一个行业产能是否过剩、哪些项目该遭淘汰,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不能让政府之手伸得太远。
记者了解到,产能置换办法为此专门提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信部将搭建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并探索建立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
不过,这些措施效果如何仍待检验。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就对此表示担忧。他说,政府限制产能通常以生产规模、技术指标为标准,这就造成了一些地方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因为规模小而被淘汰出局,一些国有的大企业得到支持,继续发展。这就容易造成真正有活力的企业遭到排挤,而一些投资较大、成本较高,效率并不一定很高的企业从中得利。
他认为,真正解决产能过剩的方法应该是利用市场手段,让不适合市场生存的企业自动消亡。“市场机制为主导才能推动产业升级和进步,运用行政手段限制产能,反而会造成一系列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