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严"为抓手 稳步推进清真供应工作

01.01.2015  04:37

普陀区清真供应工作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按照让“政府放心、需求满足、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供应目标,认真贯彻《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新时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树立清真形象,扎实开展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区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稳定,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目前,普陀区持有上海市民宗委颁发的《清真标志牌》的清真“三食”网点共26家,其中副食品基本网点14家,饮食基本网点3家(享受政府租金或装修补贴),今年新增副食品基本网点1家(金雀),新增一般网点1家(百伊百顺),《清真标志牌》正在申领过程中。网点经营业主基本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且多数来自中西部民族地区。每年,区民宗办召开一次清真供应工作会议,按照《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清真副食品专柜发放租金补贴,对装修的清真餐饮企业发放装修补贴,保障清真基本网点的正常经营。为稳步推进清真食品供应工作,普陀区民宗办着力从“三严”上下功夫:

一、做到源头严防。俗话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防止清真不清,必须从源头上抓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清现象的产生。一是理念要清。从事清真网点供应工作必须树立“清真”理念,了解清真内涵,知晓清真意义,明确清真工作关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将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货源要清。网点的进货来源要严格控制,进货凭证要齐全,货源也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清真网点提供。要严格按照“四专”(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专用储蓄容器、专用加工场地)要求进行储藏、运输和供应,确保从源头上把好清真关口。三是目标要清。清真供应工作对各街道(镇)新一轮争创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将会产生直接、重要的影响。清真供应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投身于同创共建的活动之中;要切实按照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抓好清真供应工作的落实;要切实根治少数清真行业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真正做到清真供应工作不拖创建工作的后腿。

二、做到过程严管。健全组织,加强清真供应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是建立普陀区清真食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普陀区清真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清真食品生产、供应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和难点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清真供应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培训,采取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街镇相互、对口或联合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加大对清真供应工作的龙头单位、重要部位的卫生状况、清真关口进行重点检查的力度,确保清真食品供应工作真正让少数民族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三是建立普陀区清真“三食”网点诚信信息电子档案。加强清真供应单位和个体的诚信建设,引导单位和个体严格按照《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清真供应工作,将历次清真食品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网点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登记在案,一方面作为对单位和个体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帮助网点解决困难提供依据,实现基本网点长期规范经营、依法守规管理的目的。

三、做到规范严抓。针对日常工作中个别清真供应单位或个体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上不严肃、不认真的实际的情况,着力在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一是抓制度落实。号召各清真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体积极开展清真食品供应工作“三公开”活动,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方式、公开服务承诺,明码标价,将清真行业的行为规范悬挂在清真供应网点最醒目的位置,接受社会对行业公开承诺的监督和互动。二是抓队伍建设。按照“完善体系、提高素质、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加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的能力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清真义务监督员的独特作用,不断满足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需求,为我区有效开展清真食品管理监督,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抓违规治理。督促各清真供应网点严格执行《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强清真标志牌的管理,对私自伪造、转让、租借或者买卖清真标志牌的行为按规定予以摘牌。在生产、销售清真食品过程中,发现有与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不符的,期限责令改正,预期不改,视情取消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