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1400多万元还重婚 两罪并罚被判无期

03.01.2015  11:56

  曾因诈骗800余万被判无期徒刑的女子王洪蕊,又因涉嫌诈骗660万及重婚受审。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审理后将两次判决的结果并罚,决定对王洪蕊执行无期徒刑。

  现年44岁的王洪蕊是山东人,大学文化,无业。2013年8月,王洪蕊因伙同他人诈骗800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过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王洪蕊开始服刑。

  2014年7月1日,王洪蕊被发现有漏罪,遂被押回再审。法院审理查明,王洪蕊于2009年至2011年间,还以低价购买汽车为由骗过4人660余万元。此外,王洪蕊于2007年间,以“王艳”的名字与薛某在上海市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王洪蕊于2008年间,以上官瑞雪的名字又与肖某在北京市登记结婚。

  据王洪蕊供述,她在农村长大,一直未办理户口和身份证。1996年,王洪蕊想考大学,就花钱买来“王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003年,王洪蕊大学毕业以“王艳”的身份办理了一代身份证。2006年,王洪蕊申办二代身份证,改名“上官瑞雪”。受害人及与王洪蕊结婚的两名男子证实,王洪蕊曾虚构自己是教师,还说父母是高官,都在国外。

  市二中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王洪蕊有期徒刑15年,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与2013年的无期徒刑判决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